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0-4-1 06:20 |
---|
签到天数: 1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
发表于 2023-11-27 08:27:33|来自:澳大利亚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一大早,刘某将正要出去的许某堵在家门口:“今天,你必须要还我钱!不然我跟你没完!”面对隔三差五来讨钱的刘某,许某很无奈,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办法。“行行行,我今天就给你钱!你把借条给我看一下。”刘某不加防备地掏出借条交给许某,许某接过借条,立即将其撕毁,双方发生撕扯……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气之下,刘某带着撕碎的借条,来到界集法庭起诉立案。经调查了解,原、被告因在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相识,双方也曾是同事关系。2022年8月9日至2023年6月4日期间,原、被告之间存在多笔转账及现金往来。2023年6月4日,经双方结算,被告许某向原告刘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欠刘某(贰万元)20000元正”,双方书面约定还款期间为2023年9月6日,未书面约定借款利息。之后,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才发生开头一幕。
本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许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刘某有20000元借条原件予以证实。被告许某认可借条系其本人签字、按印,亦承认借条系其撕毁,但主张案涉借条系被迫签字按印,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其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本院对该主张不予认可。被告许某经催要后未约定还款期间内偿还借款,已经构成违约,故对原告刘某要求偿还20000元借款的诉请,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关于逾期利息,原告主张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许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某借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9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判决生效后,被告许某带着现金自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刘某为界集法庭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法官说法
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却将借条撕破,否则会视为债务人在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将借条撕破。也就是说,“借条”的效力关键在于债权人的举证。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证明借款事实,借条由出借人保管。若日后借款人还清了借款,则会从出借人处将借条取回或是直接撕毁,已证明双方之间款项已结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