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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烟花爆竹禁燃区域重新修订,你的意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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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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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3-9-11 11:26:17|来自: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了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现对该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询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泗洪县人民政府领布实施的《泗洪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洪政规发〔2021〕2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

    拟实施禁燃区域:泗洪县东至G343、西至宁宿徐高速、南至G343、北至金沙江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桥、河流)为禁止燃放区,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及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高铁商务区内;

    3、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二百米范围内;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以及附近一百米范围内;   

    6、林地、木业企业等重点防火区域;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您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3、您是否支持在重大节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您对拟禁燃区域问题的意见;

    5、您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1、稳评实施单位:宿迁恒晟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27-86245577

    邮  箱:1033291105@qq.com

    2、稳评责任单位:泗洪县公安局

    联系人:姚队长

    联系电话:0527-88356231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9日。

    稳评责任单位:泗洪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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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0-5-7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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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23-9-11 11:50:56|来自: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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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9-11 14:31:34|来自:中国江苏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吉林吉林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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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8-31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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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3-9-11 20:26:55|来自:中国江苏 来自微泗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重要节日应该容许放,比如人家遇到喜事可以到社区申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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