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泗洪县中小学生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简章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施教区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2.初中七年级,招收施教区内小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得重新参加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 (具体认定办法见《泗洪县公办义务教育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办法》。) 二、施教区范围 (一)一年级施教区范围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片区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二)七年级施教区范围 1.濉河以南,东至衡山南路,西至新濉河,南至团结河路。 2.北至通达路,南至山河西路,东至新濉河,西至山河西路(此片区可选择洪桥学校报名)。 三、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四、招生程序 1.招生宣传:2023年6月25日—6月30日。 学校在南大门前张贴招生范围、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流程等信息。 2.网上报名:2023年7月1日—7月10日。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主要监护人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报名平台”,在网上登记入学报名信息。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选定所在施教区的1所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入学志愿学校。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录取公示: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 学校根据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查验,符合施教区入学资格认定条件的,予以录取,并将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25日—7月31日在学校南门口公示。其中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公办学校不再重复招录。 4.处理遗留问题:2023年8月20日—21日、8月30日-31日。 处理本施教区范围内 阳光平台报名审核未通过及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情况。 招生咨询电话:小学部:姜老师:18261100054 中学部:张老师:13951298814(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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