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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告!泗洪教育局刚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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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4-1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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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23-6-18 08:45:37|来自:中国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宿迁
    预防未成年人溺水
    “吹哨人”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泗洪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属地(含社区、村、居)、公安、学校、家庭、社会五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决定从即日起,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 “吹哨人”奖励制度(“吹哨人”制度就是知情人士的举报制度,作为知情人能够尽早发现问题,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溺水事件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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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范围

    如发现未成年人在泗洪县域内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处理。劝阻、制止时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以便查证。


    (一)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电话举报、教育制止并主动劝离。

    (二)发现有未成年人溺水的现象,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主动报警并积极采取正确的方式施救。

    (三)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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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励标准

    (一)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元

    (二)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3000元。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三)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制止并举报每次奖励200元

    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按程序申报后在15日内发放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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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

    (二)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湖、塘)游泳套取奖励,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等平台进行发布、炒作,引发网络舆情。

    (四)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村居、学校。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23年底结束。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6-18 14:23:06|来自:中国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广州
    顶起~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3-6-18 16:14:02|来自:中国广东深圳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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