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洪货车驾乘人员“落地检”的通告
当前国内及周边新冠疫情多点散发,多次发生货车司机核酸检测阳性事件。现就省外市外来(返)洪货车驾乘人员“落地检” 事项通告如下:
1.按照“即查、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原则,我县在4个高速公路出口,均设置核酸采样点,为来(返)洪人员提供“落地检”服务。2.所有省外市外来(返)洪货车驾乘人员,在抵达高速公路出口时,现场完成1次核酸检测。3.从其他路径进入泗洪的,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6小时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4.从涉疫地区(动态调整)来(返)洪的货车驾乘人员,按照闭环管理要求服从各查验点以及目的地社区管理。5.不遵守“落地检”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请广大来(返)洪货车驾乘人员理解和支持,主动报备、配合“落地检”。
泗洪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货车驾乘人员管控清单
高速查验点 1、开展“敲窗行动”,做到逢车必停、逢车必查、逢车必验,严格查验行程码,发放“落地检”告知书。 2、市外来(返)洪车辆,无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的一律安排“落地检”。无重点涉疫地区行程的,实行“即采即走即追”,“落地检”后无需等待结果即可通行。 3、因地制宜,划定省外来(返)洪车辆临时停靠区,并设置警戒线,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出口要设置车辆分流区,保障高速通行顺畅。 4、风险车辆通知目的地乡镇街道、园区落实“点对点”接驳,确保在泗洪境内行驶、装卸货物闭环管理。驾乘人员须在泗洪停留的,目的地乡镇街道、园区安排送城西驿站。 5、查验、采样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规范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并规范记录。 7、高速查验点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天一检。
接货单位 1、所有进入的货车做到“逢车必查”,在执行查验苏康码、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还要核实省外市外来(返)洪随车人员、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洪随车人员“落地检”情况,督促未进行“落地检”的人员及时进行“落地检”。 2、对单位内本地货车及驾乘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风险人员底数,加强管理,落实出市、返洪“双报备”制度。 3、市外来洪车辆提前3天通过“宿康宝”APP报备,并详细记录始发地、途径地,驾乘人员信息等,做好风险评估。 4、设置风险车辆卸货专区,装卸货物期间,驾乘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与他人接触,装卸货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5、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洪车辆及驾乘人员,当日返回的确保泗洪境内闭环管理由目的地乡镇街道、园区送达至附近的交通卡口离洪,当日不返回的由乡镇街道、园区安排送城西驿站;其他省外市外来洪车辆及驾乘人员,倡导落实上述管理措施。 6、查验、装卸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7、按规范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杀,并规范记录。 8、所有货车司机核酸检测每日一检。
社 区 1、建立辖区内货车及驾乘人员档案,收集本地货车驾乘人员外出和返洪“双报备”信息。 2、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动,及时掌握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洪人员管控政策,做好外地来(返)洪货车驾乘人员的健康管控。 3、督促货车司机核酸检测每日一检。
其他场所 (国省干道周边经营场所、加油站、维修点、餐厅) 1、对进入的货车驾乘人员查验苏康码、测量体温,查验“落地检”情况,如不符合要求不得入内。 2、如发现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和行程码显示中高风险区域的要及时向县防控办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3、及时登记进入的市外来(返)洪货车和驾乘人员信息。 4、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日一检。
各乡镇(街道)报备联系方式统计表
来源 | 爱泗洪微信公众号 编辑 | 戚珍妮 审核 | 张希刚 (点击图片即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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