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企业)”公布了一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宿迁共计有10家公司存在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所辖税务机关对涉案公司或处以追缴税款、罚款,或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10家公司中,虚开金额最低的为60多万元(税款10多万元),虚开金额最高的达2亿多元,其中,有2家公司虚开的金额超过亿元,分别是: 1.泗洪某某化工产品经销有限公司,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25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4731.83万元,税额4204.41万元。税务处理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泗阳县巨某商贸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外虚开2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2046.12万元、税额3747.84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发往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